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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教育阶段在我校就读聋生的资助政策

依据:京教财[2008]38号、京教财[2012]11号、西教发[2006]28号
   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,在我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聋生,每人每学年发放300元助学补助。
   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,在我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住宿聋生,免交寄宿费,同时每人发放240元伙食补贴。伙食补贴按10个月计发,原则上发给学生本人。
    凡享受助学补助的学生,因品学兼优,在上一学年度中被学校评为“三好学生”的,可申请“助学工程”奖学金,小学生每人每年300元,初中生每人每年400元。